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出让价格是如何确定的
我市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出让以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进行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。出让价格以综合地价形式体现,通常包括拆迁安置补偿费和政府的土地收益。
我市的招、拍、挂底价是这样确定的,首先由我中心会同市监察局通过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机构;评估机构通过市场比较法、剩余法等方式进行评估;评估报告完成后,我中心对其进行审核;最后,召开由市监察局、市政府法制办、市审计局、市建委、市国土房屋局、市规划局、市财政局及专家组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(拍卖、挂牌)委员会,通过集体决策,确认招、拍、挂底价。
通过在国有土地交易市场的公开交易,成交的价格即为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出让价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