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>>土地储备拆迁通告
摘自:(2005年4月19日·《大连日报》A3版)汪新华 2005-04-19
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通告
2005年4月19日·《大连日报》A3版
 
因城市建设需要,经市政府批准,同意甘井子区大连湾前盐村775、777、779、781、783、791、793、795、797、797-1、797-2、797-3、797-4、813、815、815-1、817、819、821、823、825、827、829、831、833号地块,由拆迁人大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施拆迁。
根据《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规定,上述地块住户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修房屋、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和租赁房屋。私有房屋、单位自管房产权发生变动而未经核准者,应在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持合法证件到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有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。该地块拆迁期限自2005年4月19日至2005年5月19日。
 
 
大连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
二〇〇五年四月十九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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